印度取消对华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甲苍钾盐的反倾销措施
2008年11月5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和新加坡的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甲苍钾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由于损害和倾销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取消对上述两国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420000。
2002年6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新加坡的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甲苍钾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6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11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新加坡的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甲苍钾盐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作者:
日期: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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